易倍湖北省汉江中游水源涵养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宜城市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工程总承包监理
1080日历天(含养护期),与湖北省汉江中游水源涵养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宜城市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的实际工期保持一致。
1080日历天(含养护期),与湖北省汉江中游水源涵养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宜城市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的实际工期保持一致。
1080日历天(含养护期)易倍易倍,与湖北省汉江中游水源涵养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宜城市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的实际工期保持一致。
抚仙湖流域山水林湖草生态保护修复—星云湖径流区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工程监理(东部片区)一标段
评标工作于2025年1月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在宜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评标室通过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评标过程如下:
1、形式评审阶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4家投标人形式性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2、资格评审阶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4家投标人资格性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3、响应性评审:经评标委员会评审,4家投标人响应性评审通过,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三、公示时间公示期为2025年1月4日00时00分至2025年1月6日24时00分。
四、异议与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